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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小九NBA直播在线观看高清 发布时间:2025-02-21 23:16: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汉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新疆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人福医药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荆州”)、人福医药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黄石”)、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天门”)、湖北人福欣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欣星”)、湖北人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疗器械”)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所示: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鉴于上述被担保方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珑人福”)、武汉九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珑医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所示: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鉴于上述被担保方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单位:万元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62,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62%,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67,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9.18%;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95,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1.44%。本次被担保方中人福荆州、人福黄石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人福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为宜昌人福等7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所示: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和他的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另外的股东未按投资比例做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宜昌人福等7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注册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郢都路118号(1幢1层、3幢2、3层、4幢1层)
7、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制剂(含冷藏冷冻药品)的销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贸易批发(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或限制项目除外);日用百货、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化妆品、计生用品、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实验室器材、化学玻璃制品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安装、检测维修服务;医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会议会展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普通货运;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模块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服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注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111号汉口城市广场二期商业B-1、C区3号楼单元16层1-3号房、15-17号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药品批发。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美发饰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营销售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4、注册地点: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与古田二路交汇处古田艺术品商城1、2栋2单元7层10号-14号
7、经营范围:医疗器械I、Ⅱ类、消毒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批发兼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家具、普通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安装、租赁、维修;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净化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管道、配件、电气机械与设备及五金交电的批发兼零售、安装;医疗器械三类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检验设备及化学试剂的批发兼零售。
1、公司同意为宜昌人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宜昌人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意为人福荆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同意为人福黄石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同意为人福天门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同意为人福欣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同意为人福欣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同意为人福医疗器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其中,被担保方中人福荆州、人福黄石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且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62,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62%,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67,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9.18%;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95,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1.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注: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62,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62%,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67,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9.18%;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95,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1.44%。本次被担保方九珑人福、九珑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人福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九珑人福、九珑医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所示: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九珑人福、九珑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葛店人福下属全资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图详见下文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董事兼总裁邓霞飞持有葛店人福9.46%的股权,公司监事郑承刚持有葛店人福4.73%的股权,葛店人福其他股东非公司关联人,公司为九珑人福、九珑医药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关联方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九珑人福、九珑医药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九珑人福、九珑医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定种类设备出租,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公司控股子公司葛店人福持有九珑人福100%的股权,公司董事兼总裁邓霞飞持有葛店人福9.46%的股权,公司监事郑承刚持有葛店人福4.73%的股权,葛店人福其他股东非公司关联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九珑人福持有九珑医药100%股权,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1、公司同意为九珑人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九珑医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珑人福、九珑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另外的股东未按投资比例做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九珑人福、九珑医药为企业来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有: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和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珑人福、九珑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具有九珑人福、九珑医药的控制权,九珑人福、九珑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近年来运营稳定,资信良好。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九珑人福、九珑医药将为企业来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62,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62%,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67,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9.18%;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95,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1.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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